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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趣才會主動學英文就是要這個原則!

無論如何都要學英文的理由

目前全臺灣各大學約有四萬六千多名兼任教師,這些兼任教師既不適用保障教師的教職員條例,也未被納入保障勞工的勞基法,立法院今(9)日舉行「大專兼任教師適用勞基法」公聽會,民進黨立委林靜儀痛批,將這些兼任教師納入勞基法是基本不過的保障,教育部卻用「教師職業有特殊性」來反對,簡單來說教育部的說法就是以老師是「高尚的行業」為由,把大學兼任教師變成「低薪的奴隸」。召開今天公聽會的社福衛環委員會召委、民進黨立委林淑芬表示,大學兼任教師現在人數已經超過四萬六千人,專任教師則有四萬八千多人,兩者的比例已經快要到一比一了,兼任教師不適用保障專任教師的《教職員待遇條例》,也不適用保障勞工的《勞動基準法》,成為國家勞動保障法規的孤兒。交大通識中心兼任教授徐文路表示,他自己在五間學校兼課,一個禮拜教超過二十小時,一個月雖然有五、六萬的收入,但因為有寒暑假,實際上一年只有領九個月,等於有三個月是沒有收入的,此外還有住宿加交通費用,一個月要再扣掉一萬三,每個月平均實際上的收入其實只有三萬多元。他質疑,老師到底是不是勞工根本不是問題,歐美日哪一個國家沒有大學教師工會?教育部說大學教師不能組工會憑甚麼?「我們當然是勞動者」。他也直指,現在他們不像過去他的老師那一輩,可能讀五本原文書就可以吃一輩子,現在有google,學生隨時會質疑你,要在講台上引導學生知識探索沒那麼容易,每個禮拜都需要大量的時間備課,還要加上通車往返台南、台北的通車時間。徐文路的太太、台南應用科大兼任助理教授蔡依伶則說,如果你用兩萬就可以聘一個你原來六萬才請得到的勞工,你還會想要聘請六萬的嗎?他一個學期兼任十學分,專任的老師則是九學分「我到底是專任還是兼任?」,教育部只會說若把大學兼任教師納入勞基法學校一年要多花多少錢,為什麼不看看兼任教師幫學校省了多少錢?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辦公室主任陳書涵指出, 教育部今天給的書面報告非常敷衍了事,說現行有「專科以上教師聘任辦法」來保障大學兼任教師,案教育部為什麼不印這個辦法出來發給大家看?因為這個辦法實際上只有「八個條文」,裡面都在說兼任教師的義務是什麼,對於兼任教師的勞動權利保障卻「一條都沒有」。林靜儀也表示,學校喜歡用兼任教師,因為他們不適用教職員條例也不適用勞基法,因此要他們停開課程也不會有資遣費的問題,薪資延遲發放、不給產假兼任教師也都申訴無門。教育部卻以教師職業有特殊性,反對將兼任教師納入勞基法,簡單來說教育部的態度就是用老師是「高尚的行業」這樣的理由把兼任教師變成「低薪的奴隸」。此外,教育部也以兼任教師納入勞基法會變成部分工時勞工,會衍生其他問題來反對,她質疑,部分工時勞工適用勞基法的問題之前就已經討論過,勞動部已經表示部分工時勞工適用勞基法不會有問題,「教育部的官員要不要先變成部分工時的勞工,再來思考看看這個問題?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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